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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隆汇6月14日丨鑫宏业(301310.SZ)公布,公司于2023年6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合计不超过19亿(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进行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该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