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震有科技”或“公司”)的特定股东新疆东凡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疆东凡”)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9,155,02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73%。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2022年11月1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2-108);2023年3月1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特定股东减持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2023年6月11日,公司收到股东新疆东凡发来的《关于减持震有科技股票的结果告知函》,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新疆东凡未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票,通过大宗交易累计减持公司股票1,930,000股。截至本公告日,新疆东凡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7,225,02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73%。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

  注:1、自减持计划披露后,股东新疆东凡未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票, 通过大宗交易累计减持公司股票1,930,000股;

  2、以上所有表格中数据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所致。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未实施 □已实施

  本次减持计划期间,新疆东凡未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实施减持,通过大宗交易累计减持公司股票1,930,000股。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是 √否

  特此公告。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