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7月27日15: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7月27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7月27日9:15-15:00期间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7月24日(周一)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3年7月24日(周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哈尔滨市利民开发区北京路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及提案编码表如下:
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填写《股东登记表》(见附件三),并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会议登记手续;法人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现场出席会议的,应填写《股东登记表》,并持本人身份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在2023年7月25日16: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投资证券运营中心,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3年7月25日9:00至16:00
3、登记地点: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证券运营中心
4、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为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
联系人:梁延飞、李丽娜;
电话:0451-57355689;
传真:0451-57355699;
电子邮箱:medisan1996@126.com
(3)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四、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票系统(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7月11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900”,投票简称为“三联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的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7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7月27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于2023年7月27日召开的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承担。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注:股东根据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事项选择赞成、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的无效。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签字页)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日期:
附件三:
参会股东登记表
证券代码:002900 证券简称:哈三联 公告编号:2023-044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哈三联”)于2023年7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哈三联大容量注射剂生产线扩建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1,792.2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鉴于节余资金超过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602号文)核准,2017年9月12日,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276.67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8.0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5,349.43万元,扣除发行费用5,337.53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90,011.90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9月18日出具的大华验字[2017]000685号《验资报告》审验。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并及时修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及使用情况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公司及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哈尔滨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香坊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5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大输液二期扩产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 16,000 万元(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本金余额8,000万元,剩余8,000万元以利息及理财收入补齐),该事项已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哈三联大容量注射剂生产线扩建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项目募集资金的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五、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哈三联大容量注射剂生产线扩建项目”在建设实施过程中,公司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坚持合理、节约、有效、谨慎的原则,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严格认真把控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个环节,提高了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与效益,合理降低了项目建设成本和相关费用。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鉴于“哈三联大容量注射剂生产线扩建项目”募投项目建设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更加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将“哈三联大容量注射剂生产线扩建项目”节余募集资金1,792.2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七、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永久流动资金系在结合生产经营实际情况的基础上作出的合理调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经营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未违反中国***、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八、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哈三联大容量注射剂生产线扩建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是结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作出的调整,有利于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该事项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本次对“哈三联大容量注射剂生产线扩建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意见
安信证券通过查看公司公告、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和独立董事意见,对该事项进行了核查。
根据核查,安信证券认为:
1、本次哈三联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需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2、本次哈三联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当前的经营情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安信证券对哈三联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无异议。
九、报备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7月11日
证券代码:002900 证券简称:哈三联 公告编号:2023-043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于2023年7月7日向全体监事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23年7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并表决的监事3人。
4、公司监事会主席翟玉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本次对“哈三联大容量注射剂生产线扩建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7月11日
证券代码:002900 证券简称:哈三联 公告编号:2023-042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或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于2023年7月7日向全体董事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23年7月1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并表决的董事9人。
4、公司董事长秦剑飞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及总裁列席会议。
5、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及《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请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请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