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人福医药”或“公司”)将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剩余股份57,834股股份,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004%,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632,715,541股变更为1,632,657,707股。
● 回购股份注销日期:2023年6月27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以及《人福医药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以下简称“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等相关规定,人福医药回购股份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目前公司已按股权激励计划完成相关限制性股票授予工作,根据前述相关规定,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57,834股股份应在三年期限届满前依法进行注销处理。本次回购股份注销日为2023年6月27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方案概述及实施情况
(一)回购审批情况
1、公司于2019年1月29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2019年2月19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14.29元/股,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最终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于2019年3月7日披露《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2、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0年2月1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将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
3、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0年10月2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将回购股份的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14.29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49.29元/股(含)。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月30日、2月20日、3月7日和2020年2月18日、10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二)回购实施情况
截至2020年11月2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23,539,035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1.74%,成交最低价为12.39元/股,成交最高价为35.35元/股,累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50,003.77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计划在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如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回购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1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股份注销情况说明
(一)回购股份使用情况
根据前述回购股份用途安排,公司分别于2021年7月12日、2021年8月6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1年9月1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021年10月19日,公司向符合条件的908名激励对象授予了22,311,201股限制性股票并完成过户登记,股票来源为公司已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上述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回购证券专用账户剩余股份为1,227,834股。
2022年7月15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022年9月16日,公司向符合条件的152名激励对象授予了1,170,000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并完成过户登记,股票来源为公司已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上述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回购证券专用账户剩余股份为57,834股。
2022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022年10月21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的32名激励对象发生离职或其他规定的情形,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对上述3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56,367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并注销。上述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回购证券专用账户剩余股份仍为57,834股。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13日、8月7日、9月2日、10月21日和2022年7月18日、9月20日、8月27日、10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二)注销股份的原因及数量
根据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若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全部授出回购股份,则公司回购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
公司已按股权激励计划完成相关限制性股票授予工作,鉴于目前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57,834股股份,且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的期限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57,834股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已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上述股份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的相关手续。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632,715,541股变更为1,632,657,707股。
三、回购股份注销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3年3月22日、2023年4月18日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剩余股份57,834股按照《公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进行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4日、2023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四、回购股份注销的办理情况
因公司本次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剩余股份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已就上述注销回购股份事项履行了通知债权人义务,回购股份的债权申报期限已届满,公司未收到相关债权人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书面文件。本次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剩余股份将按法定程序实施。有关债权人通知事项请见公司于2023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日拟定为2023年6月27日,实际完成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五、本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1,632,715,541股,本次注销57,834股股份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632,715,541股变更为1,632,657,707股。
单位:股
注:以上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以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特此公告。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七日